[横向-常用]关于横向科研项目办理结题结转手续的工作方案
青岛理工大学
关于横向科研项目办理结题结转手续的工作方案
——新立“ZB-职工号”B类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账号
为进一步加强横向科研经费结题结转管理,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青理工科技[2016]4号)规定,决定对横向科研项目办理结题与结余经费结转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横向项目需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委托方出具同意结题或验收的证明文件;
(二)合同期限终止满2年;
二、具体方案
在充分考虑横向科研合同履行实情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转工作方案:
对于2017年1月1日后立项项目,2017年1月1日前合同期未满的横向科研项目严格执行《青岛理工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青理工科技[2016]4号)中要求的结题制度。
(一)我校已履行完横向科研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合同经费已全部到账的横向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青岛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审批表》,将“项目结题审批表”或委托方出具项目完成证明或其它相关部门出具能证明项目完成的材料提交科技处办理结题手续。
(二)项目结题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科技处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审批表”(一式三份),经科技处确认后提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将结余经费并入学校为每位科研老师统一设立固定的结转专用课题账号,结转专用课题账号编写规则为“ZB-职工号”,原则上每个正式职工仅分配1个B类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账号。
(三)B类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账号中的经费支出按青岛理工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青理工科技[2016]4号)相关规定实施。
(四)对于合同延期或合同终止的横向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并注明详细延期或终止原因,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可延期办理结题。
科技处
2018年06月04日